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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我市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驻马店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00元上调至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元上调至17.6元。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社局获悉,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通知要求,驻马店市区属于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00元上调至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7元上调至17.6元;新蔡县、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为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500元上调至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5元上调至15.6元。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更好保障全市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劳动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自明年起,全市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新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