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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珂 通讯员 王谜)近日,全国妇联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创新思路,优化工作模式,切实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水平,取得较好的成绩。该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两项监督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荣获第二届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执法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二;院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第五检察部先后获得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配合,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推动构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全面、综合、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