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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一男子二次酒驾被罚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该吸取教训了,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再次酒驾被查。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警对这名男子依法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3日。
  据悉,近日,张某饮酒后驾驶豫QEW**3临时号牌的小型轿车沿驻马店市区置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柏林酒店门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示范区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张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4.0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查询核实,2020年11月8日,张某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查处,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二次酒驾”是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的,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