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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0日
男子街头兜售“野生龟”

  本报讯(文/图 媒体记者刘金霞)昨日,记者在市区平安街与交通路交叉口看到,一名身着迷彩服的中年男子站在街头,手里举着一根竹竿,竹竿一端用绳子吊着一只乌龟(如图)。该男子表示,此龟为野生龟,售价400元。
  对此,驻马店市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表示,目前大部分野生龟为“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买卖。即便不是“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未经许可,随意买卖也是非法行为,而且路边龟可能带有大量细菌,不宜饲养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