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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严管厚爱”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我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我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依法对涉案当事人唐大立(化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重回健康发展快车道。
  2016年12月,唐大立在经营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间,通过北京一家公司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张,价税合计2075680元,税额301594.6元,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案发后唐大立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554029.15元。2021年12月,案件移送至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唐大立的企业2017年5月至今缴纳税款400多万元,解决就业120余人,近3年向社会累计捐款1585万余元。
  为了挽救企业,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驻马店市、驿城区均未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务专员、律师等,成立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并多次深入唐大立的企业帮助落实整改计划,推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教育、矫治,使企业能够改合规守法经营,最大程度减少和预防企业再犯罪。经过为期3个月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涉案企业积极履行合规承诺,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并及时出具了合规考察报告。
  今年8月30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财税专业人员、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工商联代表等参加。经评议,各方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严管厚爱”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度肯定。根据听证意见,最终经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唐大立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涉案当事人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对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从宽处理,挽救企业,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做法表示感谢,并承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依法合规经营,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就业问题,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