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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高层民用建筑下的门面房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
  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近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一市民电话,反映其是市区置地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爱克首府某商户,2022年10月26日负责消防相关工作人员和物业告知:高层建筑下的门面房不允许使用燃气罐,如果发现商家使用则没收燃气罐并封店,现咨询这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联系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热线工单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办理。
  经开发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核实,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6条款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液化气罐容易发生爆炸等事故,高层民用建筑下的门面房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
  经回访,来电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