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芯华 马雪楠)近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规范了实施流程、畅通了协作渠道,各单位要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原则,在制度中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据悉,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已经适用该制度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件2人。目前,这2起案件均在正常诉讼运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