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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1日
市区11月15日启动供暖
  ●今年预计供热面积约680万平方米,251个居民小区253个换热站投运,供热用户近5万户。原则上确定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我市按面积收费居民采暖小区实施0.20元/平方米·天,面积计算方式为建筑面积的90%。
  ●按表收费用户实行两部制热价标准。用热户热费=基本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实际用热量。基本价为0.06元/平方米・天(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
  详见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