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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民政部门筑牢困难群众“保障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马远)“感谢民政部门干部为我送来了‘及时雨’,帮我缓解了生活上的困难。”11月14日,来自信阳市平桥区的郭红亮夫妇是驿城区就医滞留人员,他们接到西园街道民政干部送来的临时救助金后感激地说。这是市、县区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
  市、县区民政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发挥社会救助托底,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多措并举,全力兜住困难群体,保住基本民生。据市民政局统计,目前,全市对32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对5万名特困人员做到应养尽养,对2万名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做到应救尽救;按时足额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特殊群体发放各类民政资金9.7亿元。
  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充分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多种方式,以封控区域内的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和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以及非户籍地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情况,确保出现急难情况时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持续推进“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2022年,全市“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已经赔付7329起829万元,其中特困群众医疗理赔7284起597万元。
  2022年,我市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1月1日起,分别由原来的月人均不低于590元、377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819元、546元。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河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市民政局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共为近40万民政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55万元,减少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