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春蛟)为落实上级“少捕、慎诉、慎押”的工作要求,让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达到教育群众、标本兼治的目的,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西平县柏城办事处韩桥居委会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听取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陈述,律师、公安机关承办人、被害人意见经内部讨论后形成评议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真心给出的建议,当事人在听证会上表示愿意和解,双方握手言和。针对这起案件,承办检察官作出了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处罚措施。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向参会群众介绍了公开听证的目的和意义,以案释法,消弭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不当认知和恐慌,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