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龚旭阳)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号召,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等多个方面统筹推进,持续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使资源节约深入人心,营造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激励,在做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设备的管控,努力构建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