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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汝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三大转变
  全媒体记者冯帅 通讯员 朱晓吾
  寒冬时节,记者走进汝南县农村,眼前呈现出一幅道路平坦、沟塘清澈、村庄宜人的美丽画卷。
  近两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汝南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路径,实现了从“独角戏”到“大合唱”、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局外人”到“主人翁”的三大转变,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刚开始时,该县乡、村两级有意无意间爱“单干”:发号施令多、有商有量少,以至于干部疲于奔命,群众牢骚满腹;你今天拆违,他明天再建,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愿望,群众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
  “群众爱自己的家园,对乡村建设与发展有着强烈的愿望和要求。”汝南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以来,汝南县将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与群众的良好愿望相对接,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各乡镇(街道)坚持以共建共享为核心,通过各村党支部发动、党员带动、志愿者推动、村民组小组长促动、党群互动的“党建+”模式,按照“四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实施方案、有任务清单、有监督问效)工作机制,依托“乡镇统筹、村负责、户落实”的三级联动治理模式,发动农民主动参“战”,开展“全民大整治”,努力让农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现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从政府工作的“独角戏”,变成了全县人民群众齐参与的“大合唱”。
   从“要我干”到“我要干”
  乡村社区的一草一木,谁最熟悉?风俗习惯,谁最能把握?改善人居环境的愿望,谁最为强烈?答案是群众。
  去年12月以来,全县群众自发捐款3601万元,捐物价值961万元,捐义务工9.1万人次,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改善环境,亦能改变人。每天清晨,汝南县常兴镇大田村垃圾收集员曾运忠和往常一样,打扫完自家院子,把垃圾分好类后便骑上三轮车,带着扫帚出了门,加入正在村里保洁的志愿者服务队。“以前这里堆放着小山一样的垃圾。现在村子里的垃圾实行集中收运,日产日清,各家各户打扫得干干净净。环境一美,人的心情也舒畅了。”如今在汝南县常兴镇,农民群众纷纷拿起扫帚、勤扫“门前雪”,已成为一道风景。
   从“局外人”到“主人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汝南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说,乡村就是群众忙碌奔波之后可以依赖的温馨家园,群众就是这个家园的主人。所以说,群众最有发言权。
  日前,汝南县张楼镇一村民反映:“姚湾村一组墙东侧有秸秆等杂物,三组门前有杂物没有清理……”该镇党委、镇政府接到反映后,立即责成姚湾村、邢庄村党支部书记在当天整改落实到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群众满意的背后,是“主人翁”意识的勃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在汝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群众逐步从“局外人”到“主人翁”,并参与其中,发挥着无限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2月16日,汝南县金铺镇金铺社区开展社区大扫除,当环卫工人和党员干部赶到社区时,发现广大群众早已拿着扫帚、铁锹干得热火朝天了。
  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者、受益者和管理者,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在人居环境管护工作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尊重群众管护乡村环境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局面。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管护,自觉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