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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如何不通过物业直接向供电公司交电费
  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近期,有市民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现在小区仍然是物业代收电费,而且存在加价行为,询问怎么做可以不通过物业,直接向供电公司交费。
  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接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的工单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2021年10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已联合出台《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 ),明确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按照“一户一表”开展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达不到“一户一表”要求的,应在建设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供电。
  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一直贯彻执行省发改委规定,对新增小区严格落实“一户一表”政策,对符合标准的存量小区在产权单位(个人)自愿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直接抄表到户,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存量住宅小区,由业主(开发商)提交“一户一表”用电申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单位和电气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经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在办理配电设备移交手续后,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对小区实行“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管理,即可实现用户向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直接缴费。同时,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要求,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居民合表电价标准向居民收取电费,居民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58、12315向政府价管部门反映违规加价行为。
  经回访,来电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