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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
开展“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代子涵)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强化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近日,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迅速行动,组织开展代号为“靓盾1号”的化妆品“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摸底排查,加强普法宣传。对辖区“四美”机构经营状况开展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并在排查过程中对“四美”机构进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调规范经营。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经营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四美”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不良反应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产品的外包装,最小销售单元是否有中文标签;染发、烫发、美甲产品是否存在“一号多色”或“一号多型(曲直度不同、香型不同、适用度不同等)”情况等。
  三是诚信经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购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指导经营者展示化妆品相关消费提示,经营行为规范,履行化妆品协助召回等义务。
  下一步,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将扎实做好全区“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惩重处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