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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送上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杨斐)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申请人吕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刚从医院出院,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带领执行干警前往申请人家中,将执行款送至申请人手上。
  2022年4月,赵某驾驶无号牌四轮车由施工工地门口倒车到县城解放路机动车道时,与吕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吕某与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鉴定,吕某伤残等级为四级。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吕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始终未履行,吕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进行冻结,并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赵某不配合,且对判决书不服。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同赵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从情感的角度对他加以劝说。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引导下,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执行只是手段,兑现当事人的权益才是最终目的。该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千方百计查人找物,最大限度地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