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刘建伟)今年初以来,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既“查病”,又“治已病、防未病”,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履职尽责,细耕审计整改“责任田”。该局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的检查督促责任,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检查,积极跟进审计项目整改工作,健全整改台账,紧盯整改推进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性,指定科室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定期督查,加快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督促,研究解决办法。持续加大审计关注力度,在后续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健全机制,垒砌审计整改“制度墙”。为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该局印发了《审计整改检查督促工作办法》,明确整改单位如何改、怎样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避免以承诺代替整改、以虚改代替实改、整改认定不清等情况的发生。
多方借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该局借人大监督之力,将审计查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依法依规公开审计整改结果;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工作组的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上面对面质询等方式,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该局借绩效考评之力推动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范围,对市直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被审计单位绩效等次评定。该局借各类监督之力建立审计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将被审计单位纳入巡察计划,放大监督效应;建立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相互贯通的协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共同落实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提升财政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