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日前,有市民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2022年在正阳县城慎西路与学院大道交叉口北300米路西的燃气站更换了燃气瓶,燃气瓶目前在合格期限内。近段时间他到该燃气站换气,但工作人员表示须更换气瓶,咨询是否合理。
正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转派的工单后,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调查。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中规定:气瓶使用单位一般指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基本要求:使用单位应采购具有相应执照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并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且加装气瓶追溯系统。市场上所销售的气瓶,不能提供监检证明的,无法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手续,不属于气瓶充装单位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充装。没有按照气瓶充装规定加装追溯系统的,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要求,禁止充装。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来电人并作出解释。经回访,来电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