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保华)近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访汝河河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现场勘察河道违章建筑拆除情况发现,河道两岸的农家乐和水泥大船均已拆除,整改到位。
“多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督促拆除了违建农家乐,现在河岸更美了,河水更清了。”在干警走访过程中,当地群众纷纷夸赞。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河长+检察长”工作制度,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新蔡县汝河主河道与河坞水电站交汇处存在违章建筑。汝河北岸河堤上,有一个占地约400平方米的地锅鸡农家乐,河流中间沙洲突出部建有一艘固定的水泥船农家乐,这两处违章建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于汝河,厨余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河堤上,污染了河水,破坏河湖资源和生态环境,妨碍了行洪安全。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汝河是淮河的重要支流,该违章建筑已经影响了汝河河道安全,给当地居民和下游水域带来严重影响。针对以上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影响河道正常行洪的违章建筑物进行及时拆除。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就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跟踪监督拆除情况,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力求最大限度地解决该处问题。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将该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对产生的垃圾全部予以清理,同时向附近群众宣传河湖管理法规,发放“清四乱”告知书,并在河道旁竖立警示牌等,防止河湖“私搭乱建”等问题反弹。
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聚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依法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