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单聪敏)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平舆县汽车站、运蓬客运站作为二级汽车站,在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未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辖区内部分公交车上未张贴“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军人依法优先”提示标识,存在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落实不到位问题。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通过实地查看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及公交车等处,核实出上述现象真实存在,军人依法优先权益未得到保障,导致军人权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平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职责规定》等相关规定: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应当依法履行军人优先权益的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维护军人权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向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辖区汽车站及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部分军人代表参加座谈,就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进行探讨。参加会议人员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把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在后续的跟进监督中,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发现,经过整改,相关单位醒目位置已张贴“军人依法优先标识”,公交车已完善“军人、残疾军人免费”提示标识。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出台了《关于规范提升全县公共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的实施方案》,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有力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