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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环境监测 质量管理工作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闫海峰 通讯员赵亮)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帮扶培训会。会议解读了关于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讲解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发布技术要点,全面阐述了自行监测基本流程、方案编制、发布操作及其他技术要点。
  会议要求,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监测是企业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各排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保证自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要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所属区域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要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指导企业制订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及时公开监测信息等。要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目的,加大随机抽查频次,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和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行业市场和监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