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2023年8月,韩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韩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因两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共识,王某遂将韩某诉至平舆县人民法院。
在调解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就案件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韩某当场向王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至此,该起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了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