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爱护,我们一定吸取教训,自觉合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峰在对涉案企业某木业有限公司回访时,该企业负责人王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2022年2~3月,王某某非法收购赵某某、朱某某等11人滥伐杨树39棵,折合23.90立方米,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涉嫌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移送至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通过走访企业,实地查看公司经营现状,了解到涉案企业成立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15名员工均为附近村民。嫌疑人王某某系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非法收购滥伐林木刚刚达到立案标准。同时王某某作为民营企业法人,为当地解决农民就业和税收作出了贡献,检察干警在适度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前提下,对王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引导嫌疑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专业人士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结合王某某认罪悔罪和自愿签署保证书补植复绿等表现召开听证会,实地考察确定“检察公益林”地址,委托林业部门出具植被选种恢复意见,现场监督王某某补植1000棵火炬松树苗,有效保障了林区生态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生态监管的同时,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化能动履职,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建立、修订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全覆盖式化解涉案成因风险。该院还对涉案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稳步落实、有效整改。为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对本案中无证砍伐林木的牵头人以滥伐林木罪起诉至法院。与此同时,该院联合林业部门及时开展企业合规回头看工作,要求其及时全面动态监测滥砍滥伐林木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行为,做好企业合规的“后半篇文章”,推动行业诉源治理。
2023年7月6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某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召开听证会,邀请林业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听证会小组,听取案件承办检察官、企业负责人等多方意见。7月10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结合听证会意见和案件情况,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此案中,我们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帮助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实现企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正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