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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市消协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避免盲目下单冲动消费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一年一度的网络购物盛宴“双11”即将来临,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各种打折促销、直播带货需保持谨慎,避免盲目下单,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
  直播带货拒绝私下交易。对网络直播带货,消费者要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商家进行交易,切勿相信主播及售后人员以各种说辞要求私加微信转账或提供付款链接等场外交易的要求,一定要选择在网络平台链接内下单,避免发生微信拉黑、无法找到责任人,又无证据维权难等问题。
  网络购物做到货比三家。“双11”各类促销活动,可谓别出心裁,令人眼花缭乱。建议广大消费者,提前列好购物清单,理性消费;要选择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且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经营规范、知名度高、口碑及品牌较好的专业购物网站;多关注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对网店的营业执照、行业许可、网店信誉、综合评价等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做到货比三家,理性参与促销活动。
  定金订金要分清。“双11”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双倍抵扣货款等方式售卖商品,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提醒慎重缴纳定金,详细了解定金使用规则,做到三思而后行。网购支付时,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支付渠道和流程购买,绝不轻信卖家提供的二维码或第三方支付链接。
  促销规则要看清。“双11”期间网购,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防范虚假折扣、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价格过低的商品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注意防范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购物陷阱。消费者更要注意的是,同样的商品要注意分批购买,一次性多买有可能比少买单价更贵。
  依法维权要及时。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消费订单信息或其他消费凭证,以及商品交易(订单)页面和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最好对促销页面进行截屏保存,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如果消费者遇到网络购物纠纷,和商家协商无果后,可向商家所在经营地的12315或者直接向我市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当地消协组织均可将消费者投诉通过该系统直接发送到加入“网络消费投诉直通车”的电商企业(平台)的售后服务体系,电商企业(平台)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快速处理,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缩短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