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11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一行列席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十六届第四十九次检委会,并提出工作要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主持会议。
会上,检委会委员研究审议了5起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案情后,委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充分讨论后依次发表意见,最终形成检委会表决决议。
王军在会上表示,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审议案件准备充分、程序规范,案件承办人汇报详略得当,案件焦点突出,委员讨论深入,提问精准,发言质量高。议题表决实行电子化、智能化,会议记录既有系统内文书,也有委员实体签字,规范有序,做法值得全市检察机关借鉴、学习。
就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建设,王军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检委会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指出,在司法改革形势下,要以检委会为抓手,提升整体业务上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基层院检委会工作总体上主要侧重个案的讨论决定,对检察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检察事项,以及法律政策适用的疑难问题等事项研究指导较少,影响检委会的作用发挥。要积极拓宽案件范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检委会工作上新台阶。
强化检委会学习。把加强检委会学习作为提升检委会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将党和国家司法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业务会议精神,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等与业务工作相关内容,均列入检委会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形式,以检委会集体学习为载体,将员额检察官纳入检委会集体学习范围,通过检察长领学领导讲话,检委委员领学最高检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与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谈认识、讲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学用结合,补短板、强弱项,让员额检察官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和综合履职水平。
发挥检委会职能。民事案件的监督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保险问题涉及民生,检察院推动此类案件的处理是真正地为民谋利。要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通过监护状况、社会调查、监护权确认、协助就学、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申请救助资金等多元救助手段,带动多方参与,共同推动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