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牛云强 通讯员 王树恒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社会治理大格局,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一次性解决纠纷,有效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绘就了一幅基层治理平安和谐新画卷。
奏响解纷“大合唱”
该院聚焦诉前解纷联而不动问题,积极探索可行路径,将重要案件、重大工作、重点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凝聚各方合力化解案件;将金融、住建、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高发易发领域纠纷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范畴,以考核加压诉源治理工作落实;建立案后回访机制,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跟踪纠纷化解效果。
“我院积极构建‘法院+N’工作模式,组织协调部门、行业、村镇、社区等社会解纷资源,打造全链条调解网络,变以往的‘独角戏’为‘大合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永嵩说。
家门口化解纠纷
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让农民不出村就能将麻烦事断个明白。
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探索,该院针对村居、乡镇、诉前、审执4个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关联性的矛盾纠纷化解阶段,创新提出“四级问诊化讼法”,构建乡村调解组织初调解、法官指导+乡镇调解组织联动调解、诉前委托委派调解、审执调解四层级解纷体系,辅之以“病历单式”过往调解记录表,将4个阶段调解联结起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同时,该院还立足法庭辖区内乡土熟人社会关系网密集特征,发挥乡贤、族老调解员实践经验丰富、能就地调解的优势,把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联动解纷更高效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该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庭所联动”为抓手,运用“三所一庭两中心+N”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乡村调解组织、乡村“五老”一同进行调解,把群众最急切、最盼望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农村土地纠纷具有批量化、争议大的特点,若全部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耗费不少的人力和时间。因此,该院一直致力于通过凝聚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综治中心等部门力量多元解纷,以此为切口探索缓解案件持续高位增长的有效途径。
“深化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然要求。我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实现诉源减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卫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