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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让19位散葬烈士遗骸迁到“新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赵海洋)“通过这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终于可以告慰英烈了。”11月27日,揩拭完最后一块墓碑,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干警在石龙山公墓烈士陵园久久伫立。
  2020年3月,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张豪、郭婕、高超在履职调查中发现,驿城区辖区没有烈士陵园,大部分烈士墓位置偏远,无后人照看,保护不力,存在墓基破损、墓碑污损等现象。
  为了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便于烈士家属及社会公众瞻仰悼念,2020年4月,公益诉讼办案组开展了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干警通过拉网式摸排,走遍辖区散落在山脚和村落的42座零散烈士墓,逐一拜访、登记、造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在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和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共同努力下,辖区内19座(其中包括7名无名烈士合葬墓)零散烈士墓先后被迁移至石龙山公墓烈士陵园,剩余的23座烈士墓原地保护,加固墓基,清洁墓碑,对墓边环境进行了治理。
  2023年11月,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回头看”暨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再次对辖区内的烈士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
  在“回头看”过程中,工作专班多次召开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参加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回头看”自查动员会。同时,结合前期验收工作成果,对区域内的所有散葬烈士墓逐一查看,发现部分零散烈士墓周边存在有杂草和碑文不清的情况。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当场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静、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截至目前,烈士墓环境卫生已清理,专人维护已到位。今后,该院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对乡、村级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保护散葬烈士墓责无旁贷。”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人张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