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姚建勋)近日,家住市区的赛某不顾安全,在人醒酒没“醒”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去汝南县城店里打理生意,因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日7时50分许,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G328国道老君庙路段开展冬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一辆哈弗牌小轿车时,对驾驶人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赛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赛某讲述,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市区聚餐。席间,几个朋友相聚甚欢,赛某喝了不少白酒。席罢,喝得晕乎乎的赛某回家倒头便睡。第二天一觉醒来,赛某想着睡了一夜,“酒劲”早该下去了,自以为没事,于是一大早便急匆匆驾车前往汝南,没想到人醒了酒没“醒”,被民警查获。赛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一次被扣12分,持有的C1D驾照不得不“回炉”重考科目一。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赛某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