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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两次被查不知悔改 酒驾“钉子户”又栽了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日前,驻马店交警在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名三次酒驾的“钉子户”。
  据悉,日前,邢某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1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驿城区胡庙街东口时,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示范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的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邢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28.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对邢某信息核查时发现,其竟然已有两次酒后驾驶的前科。邢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于2019年1月2日被市公安局老街分局交通管理巡防大队查处、于2021年5月1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示范区大队查处。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邢某偏偏不知悔改,两次酒驾被抓,竟然还第三次酒驾上路,成为名副其实的酒驾“钉子户”。目前,邢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驻马店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要心存侥幸!与酒驾相比,“再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已发生过酒驾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切莫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