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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涉案机动车、电动车名单公示

 下列公示车辆是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查扣的机动车及电动车,请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自通告发布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车辆来历证明,到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无人来交通警察大队处理的车辆,我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车辆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