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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遂平县人民法院倾力执行解民忧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李娟)“非常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帮我要回了这笔欠款,解了俺的燃眉之急……”近日,申请人朱某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彰情怀 秉公执法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崔蜀豫手中,向其表示感谢。
  朱某与刘某原系朋友。2013年12月,刘某以购买大客车为由向朱某借款,朱某遂给刘某100000元现金。2015年9月,刘某还给朱某10000元,还剩余90000元借款。之后,经朱某多次催要,刘某迟迟不还款。朱某遂把刘某起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朱某欠款90000元。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仍拒不支付欠款,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辆机动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一方面委托车辆所在地的江苏省连云港法院协助执行查封该机动车,另一方面,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当执行干警准备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时,发现刘某账户突然进账,遂对其账户钱款进行了足额扣划。
  执行款项到账后,执行干警立即通知申请人朱某领取了执行款。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这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