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本报讯(文/图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代子涵)3月15日,市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该局执法人员分别在市区世纪广场和天中环球港联合多个行政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执法人员设置了“激发消费活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讲(电梯篇)”“食品、化妆品知识宣讲”“价格知识”4块展板,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倡导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辖区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
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为消费者答疑解惑。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提醒群众在购买商品时,要看清楚说明书上的生产厂家、地址、成分、保质期等内容,保留消费凭证,警惕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