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樱子)3月25日,驻马店某牧业有限公司的两名委托人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法官郭旗、执行员陈潇送上两面锦旗,对他们公正高效执行,维护公司权益表示感谢。
驻马店某牧业有限公司诉段某、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段某、焦某偿还驻马店某牧业有限公司货款12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段某、焦某分文未付,驻马店某牧业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发起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笔存款,执行干警两次奔赴被执行人居住地冻结并划拨该笔存款。执行干警主动与企业沟通,经双方协商,申请执行人企业同意放弃利息,被执行人付清了全部货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