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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不建议店铺使用罐装液化气
  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近期,有群众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是市区正阳路与友谊路交叉口向附近一餐饮店铺业主。开发区城管人员告知其店铺需要使用电和天然气,不建议使用罐装液化气,现咨询是否合理。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对工单进行转办,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回复: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改造方式如下:按照“宜管则管、宜电则电”原则,支持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和天然气管网已覆盖但不具备改用管道气条件的非居民瓶装气用户改用电,各省辖市人民政府鉴定检测相关费用等多种形式降低改造成本,采取优化材料及设备选型、降低采购成本,要强化“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
  随后,相关人员向来电人解释,来电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