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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会场搬进了市看守所,由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被羁押当事人、办案民警、被害单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由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主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于君莉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等进行了详细介绍,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记录,系初犯;批捕后其家人积极代其退出涉案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张某某社会危险性不大,建议对张某某变更羁押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评议环节,听证员结合案情及现场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后,围绕议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最终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变更羁押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处理意见。
  政协委员王雷表示,本次听证会形式特别,很有教育意义,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对羁押案件开展检察听证的积极探索,也是便民听证新模式的有益尝试。把听证会搬进看守所,既充分接受社会对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监督,又打破了羁押状态下难以参与听证的壁垒,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刑事案件中触摸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