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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汝南县人民法院
“四步工作法”保护“她”权益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赵亿)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探索出“立、审、防、宣”四步工作法为“她”发声,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开展妇女维权、构建平安家庭、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前沿阵地作用。
  征集立法意见
  被省、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意见征求中,有针对性地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妇女干部等特定群体的意见建议,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点的桥梁纽带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采纳了该院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的2条建议,让基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声音传递得更远、更有力量。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连续两年被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基层立法先进单位”。
  发挥审判特色
  该院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始终树立“和”的审判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心用情把调解贯穿到每一个诉讼环节,充分发挥圆桌审判、家事审判的特色,尽量减少对儿童和妇女情感上的伤害。2022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276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占63%,实现了“无震荡”办案,有效促进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与妇联等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该院通过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对损害妇女儿童的不法行为大声说“不”,防范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胁,为她们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护墙。
  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积极开展“@少年的你:对校园霸凌说不”、公众开放日等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结合行业优势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普法教育活动,为全县18个乡镇社区(村)近300名妇联主席及妇女干部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妇女儿童知法、学法、用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既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也深化了“诉源治理”的效果,大幅度减少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