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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西平县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李军)日前,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通过判后答疑、辩法析理,成功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小明(化名)与小红(化名)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按照农村习俗举办订婚仪式。后二人因彩礼数额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导致二人分手,小明到法院起诉要求小红退还彩礼。
  案件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富山引导双方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一方面告知小红双方未共同生活,另一方面从昔日的感情方面对小明予以劝导,希望小明能够换位思考,好聚好散。因二人矛盾激化,调解未能成功。最终,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判决小红及其父母返还彩礼6.8万元及金戒指一枚。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小红父母履行了判决,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