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万茹)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成功调处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2024年1月,原告、被告签订饲料赊销合同,授信金额为90万元,7名被告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其中6名自然人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被告雷某以河南某农牧公司的名义14次从原告驻马店某牧业公司处赊购饲料,共计价款人民币80余万元,并出具欠条14张,均载明欠款数额和还款日期。欠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严重影响了原告驻马店某牧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承办法官谢峥收到案件材料后,认真查阅卷宗,组织双方调解,遭到双方拒绝调解。谢峥多次与双方沟通,先后3次开庭调解,最终促使原告、被告达成了分期偿还欠款的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