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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上蔡县人民法院
判后答疑再调解 案结事了止纷争
  本报讯(通讯员 张小云)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判后答疑,成功调解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聂某甲与被告聂某乙系兄妹关系,聂某甲出嫁前在本村分得可耕地0.96亩,后该地于2016年被征收,补偿款39216元由被告聂某乙领取。因家庭矛盾,双方产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该土地补偿款。
  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均进行了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调取证据后认定,原告聂某甲虽已外嫁,但在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仍享有对原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其承包的0.96亩土地被征收后,应分得土地补偿款39216元,被告领取的该款项应当予以返还。
  判决后,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找到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并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