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7月8日上午,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查获一起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给予驾驶员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700元的处罚。
当日7时许,高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市区中华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处开展客运车辆超员查处行动时,看见一辆号牌为豫Qc5**6的客运车缓缓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人,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车上驾乘人员进行清点后发现车内载有37人。该车核载人数29人,超员8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要求超员乘客下车,给该客运车辆驾驶员下达《客运车辆卸客转运告知单》,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驾驶员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7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