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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汝南县召开宿鸭湖湿地执法司法协作会议
保护生态安全 守护美丽家园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张魁)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召开汝南县宿鸭湖湿地执法司法协作会议,进一步加大对宿鸭湖湿地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湿地、林地的违法行为,完善行刑双向衔接的治理体系,避免“不刑不罚”。
  司法协作会上,汝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俊传达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要求,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树牢新时代环资司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最严法治和绿色发展。用心办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发挥刑罚惩戒作用和民事、行政规制功能,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海洋、森林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对于维护陆地生态平衡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人为活动的不良影响,宿鸭湖湿地面临过度采伐、围垦、滥捕乱猎、污染等威胁。针对这一现状,2001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汝南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南北35公里,东西15公里,共26万亩。
  在会上互动环节,各单位参会人员深入交流后达成共识,应充分发挥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作用,保护宿鸭湖湿地生态安全已经刻不容缓。各参会单位围绕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如何更好更高效开展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进行了深入系统性地研讨。参会单位人员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能动履职,持续释放对涉湿地违法犯罪“严”起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以最严厉手段切实保障宿鸭湖湿地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全力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