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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日游泳消费警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李一豪)炎炎夏日,游泳作为清凉解暑的运动方式之一,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针对以往游泳消费投诉热点,为了让广大市民在享受游泳乐趣的同时避免消费纠纷,昨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到游泳场馆消费,记住“三不要”。
  不要选择临时搭设的非正规游泳场馆。选择游泳场馆前,首先要注意查看游泳场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其次,要实地查看游泳馆卫生、管理、服务等情况。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干净卫生、配备有专业救生员的游泳馆。不要贪图便宜选择资质不足、管理不佳的游泳馆,特别要避免前往临时搭设的廉价戏水场所,以免给自己的健康及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不要选购“三无”及劣质游泳产品。在购买泳衣、泳圈等游泳用品时,要仔细查看游泳用品的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重要标识,还要注意标注的适用年龄、安全警告等信息。避免购买颜色模糊或者通过简单摩擦会脱色的产品;避免购买有异味或其他刺鼻性气味的产品。
  不要盲目充值游泳预付卡。办理预付式消费游泳卡的,要首先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消费,选择次卡、月卡或年卡等,不盲目预存大额费用。办卡前要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办卡后要保留好相关合同及票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