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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主动上门服务 推动人防工程建设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马国省通讯员 邱昊冉)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负责人麻海琴、市人防防护体系技术和保障中心负责人张涛来到市高新区管委会,同市高新区9家未履行人防义务的工业项目企业负责人召开人防手续办理工作推进会。
  会上,麻海琴向9名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人防法律法规以及工业项目企业参与人防建设的重大意义,表示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专门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地面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功能。
  张涛介绍,人防工程备案时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相关资料,人防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并审核。建设单位要根据要求,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人防工程设计。设计完成后要提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根据审批的人防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然后发放《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要认识到工业项目参与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各工业项目企业要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履行人防义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共同为我市人防事业作出贡献。
  会议对未履行人防义务的工业项目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办理时间节点,对办理手续作出了详细解释和要求,解答了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工业项目办理人防施工许可的相关问题,获得了企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