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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8日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异地帮教守护“迷途羔羊”重回正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郭佳)“感谢检察官叔叔和社工姐姐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感恩这半年来你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以后我一定谨记教训,好好学习,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日前,小蒋(化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其户籍地、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考察帮教成效,重获新生的小蒋难掩内心的激动。
  2022年12月,16岁的小蒋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移送至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蒋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于2023年12月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内,为向小蒋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帮教,确山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学校”四位一体帮教模式,组建了帮教团队,建立了微信帮教群,先后多次对小蒋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个人成长管理等远程帮教,同时也对小蒋的母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定期向小蒋的老师了解其在校表现情况。
  今年6月,小蒋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遂联合司法社工前往小蒋户籍地、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实地考察帮教成效。通过现场考察,检察官发现小蒋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对于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思考和规划。现在的小蒋能够主动分担家务,能与家长积极沟通,能够和老师、同学和谐相处,已经很好地融入社会,帮教达到了预期效果。
  开展异地帮教是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该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联合司法社工创新异地考察帮教机制,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质效,以检察力量守护“迷途羔羊”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