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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9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
  开栏的话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即日起,市司法局联合《天中晚报》开设《保护少年的你》普法专栏,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问答的形式,对相关法条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4年第三次修订,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
  它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 (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