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国英
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不会忘记大姐!
大姐叫钟秀英,是我姑母的女儿、我的表姐。我童年时期生活在姑母家里,与大姐朝夕相处,享受着她对我的关爱和照顾,我们一同在姑母的爱抚中长大。
我和大姐同属小龙,她长我12岁,所以我叫她大姐。她身高1.6米,眉清目秀,身材匀称,是我们街上的一枝花。她温柔体贴,外柔内刚,很有主见。我崇拜大姐,以她为榜样。
她小学毕业后就不再上学了。20世纪40年代,日本鬼子侵略我国,老百姓经常东躲西藏,生活极度不安定。大姐厌倦了那样的生活,不愿再去学校。
她在家里学得一手好针线活,缝衣做鞋、绣花做枕头套等,样样精通。逢年过节,我和弟弟穿的新衣服、新鞋子,都是出自她那双灵巧的手。她那一双灵巧的手,包揽了家里全部的针线活。
大姐身体健壮,在学校喜欢运动,如跑步、打篮球等都是好手。每到农忙时节我们全家人行动起来,到郊外拾麦子,这也是一份额外的收入。早上早早起床,姑妈把中午的干粮准备好,有腌大蒜、大头菜、烙饼、馒头和花卷,还有几壶凉白开。劳作至中午,就停下来休息,吃自带的午餐,感到十分满足。大姐拾麦穗也是一把好手。
大姐22岁时考入县城中等师范学校,此时她已是大龄青年。第二年她就结了婚,姐夫李剑青帅气、有为,在湖北省孝感市上班。他曾几次到河南来看望大姐。那时我还是个小学生,生性腼腆,不愿和陌生人讲话,所以我从未同他打过招呼。1954年,大姐的大女儿小玲出生,大姐请了个保姆到学校照看女儿,住在集体宿舍,在床边支了个小锅,给女儿熬汤烧牛奶。
我小学毕业后考入县一中。学校离家几十里路,没有公交车,只能步行几个小时到学校,住集体宿舍,吃自带干粮(有钱交伙食费可以在学校食堂吃饭)。从来没有离开过家的我很不习惯,常常闹着要退学。大姐知道后,连哄带劝地教育我开导我。经她劝导,我平静下来投入学习,慢慢适应了学校的生活。我所在的县一中与大姐所在的师范学校有10分钟的路程,我一有时间,就往大姐那里跑,去寻求帮助和安慰,有时也去蹭饭吃。当时物资匮乏,条件相当艰苦。大姐一边学习,一边要照顾小孩,营养跟不上,大人小孩都很瘦弱。但我每次去她那里,都能饱餐一顿,倍感温暖。更使我感激不尽的是她十分关注我的学习和在校的表现,经常了解我的情况,教育我要好好学习,争当优秀学生。
1955年,大姐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分配到一个乡村小学当老师。她努力工作,热爱教育,曾被评为模范教师,受到奖励。工作一年后,大姐在学校不幸染上了疾病。几个月来大姐的病情不见好转,姐夫就把大姐接回到武汉(姐夫家在武汉)。1957年我初中毕业回到了父母身边,在驻马店上高中,有好几年没有同大姐联系。1959年,大姐又生了儿子小坤,因身体一直不见好转,就停薪留职在家养病。据说大姐得的是肺结核。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结核病是不治之症。1961年,我高中毕业应征入伍,被军校录取。在动身前,我带着五弟专程到武汉看望大姐,看到她身体虚弱,骨瘦如柴,顿生怜惜。她拖着病体,带我和弟弟到汉阳找了一家餐馆,排了一个多小时队,点了几个菜,热情招待我们。那时正是国家困难时期,买不到什么好吃的,这几个菜是多么不容易啊!我们在武汉住了两天就返回家中,准备了一下我就离家去了军校。不想我到部队不久,就得到噩耗,大姐病故了。我大哭了一场。大姐,我再也没有机会表达对您的感激之情和崇敬之意了。大姐,您永远活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