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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遂平县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李娟)近日,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遂平县人民法院,对法官的公正调解表示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长女刘某甲和次女刘某乙。原告、被告因生活贫困、琐事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6月协议离婚,长女刘某甲由被告李某抚养,次女刘某乙由原告刘某抚养。为了孩子能更好地完成学业,刘某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心存猜忌,日后在抚养和探望未成年子女时会出现问题,主审法官没有选择直接判决,而是通过调解来化解这起纠纷。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顾虑,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探求解决思路,引导他们相互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调解协议,刘某甲、刘某乙均由原告刘某抚养,抚养费自理;被告李某有探望刘某甲、刘某乙的权利,原告刘某应予以积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