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时旋旋)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罪案件,被告人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焦某在家闲来无事就喜欢“玩一把”,后来与好友一合计,干脆开设赌场,既能赚钱,还能顺便玩一玩。尝到甜头的焦某以赌博为业,从2016年至2024年案发时,焦某在汝南、上蔡等地多次以“钓鱼”“坐门”等方式参与聚众赌博,情节恶劣。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以赌博为业,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焦某犯赌博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被告人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该院对被告人焦某遂作出以上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