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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9版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文解读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婚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和抚养的责任。
  解读:父母分居或离婚,孩子抚养不落下;父母事情父母了,孩子成长不耽误。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教学活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负担,加强未成年学生的作业、智能终端产品、睡眠、读物和体质等管理。学校不得占用课间自由活动时间,保证其休息、娱乐时间和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校园体育锻炼时间。
  解读:教学安排要合理,学习娱乐要兼顾;睡眠时间要保证,祖国花朵更美丽。
  (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