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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发挥监督职能 护航农资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吕坤毅 高瑞豪)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农资安全保护,开展农资安全跟进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守护粮食安全;以高效能动履职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
  备耕备种,农资先行。包括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在内的农资安全,一头连着田间地头的来年收成,关乎广大农民福祉;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菜篮饭碗,关乎粮食安全。2024年10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对辖区多个乡镇农资经营店走访调查得知,部分农资经营者存在经营许可到期未延续、违规销售农药、商品未按照规定摆放等问题。伪劣农资产品不仅给农户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西平县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加强对农药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辖区内农资店的销售行为,督促农药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西平县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店进行全面排查,督促4家经营许可到期未延续的农资经营店申报延续,并对2家违规经营农药的农资店予以处罚,经跟进整改情况,发现农资安全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在保护农资安全工作中,该院将加大对农资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采取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以公益诉讼之力为农资安全和农业持续丰收保驾护航。
  “我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为目标,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