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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跟进监督消除水产品安全隐患
  本报讯(通讯员 孟鲅逸 贾朋威)日前,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辖区超市及农贸市场,对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的“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活动”进行回访。
  6个月前,有群众向该院反映,称卢某承包的80亩鱼塘中的水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据了解,该鱼塘是当地重要食用水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水产品广泛流通于商超和农贸市场。
  该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卢某承包的鱼塘中垃圾漂浮物及藻类植物过多,水中散发异味,而且存在未记录投入品、没有检测台账、追溯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专业检测机构经检测发现,该鱼塘中的水产品存在地西泮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检测值均大于标准值。地西泮可通过食物传递给人类,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错乱,严重者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其为致癌物。卢某承包鱼塘生产的水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该院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磋商,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约谈卢某,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检察官多次与卢某沟通,从法、理、情多方面释明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卢某直面问题,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清理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600公斤水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巩固案件办理成效,该院坚持一体化履职,持续跟进监督,特别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及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实地回访,持续盯紧群众“菜篮子”,确保辖区食品安全。